的通信编码,连他的发明者都对其没有如此高的认知。 但其实仔细一想,也不奇怪。 只能说,罗伯特将LDPC码写在博士论文的那个年代,实在是太早了。 正所谓,超前一步是天才,超前两步是妖孽,那超前三步恐怕就是彻头彻尾的疯子了。 而从1963年,那个还在应用人工交换机的年代到如今,通信技术的发展又何止三代。 甚至,方辰还有些庆幸罗伯特并不知道LDPC码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