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用干,过上二三十年,到时候就等着数钱好了。 但他不屑于这么干,正经赚钱的路子那么多,为什么要选择这种会被拉清单的买卖? 按傅松的想法,在暂行办法中就应该明确规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地方政府就应该不讲任何条件地收回土地,然后祭出重罚这把大砍刀,最好罚得企业倾家荡产。 当然,这种做法只是傅松一厢情愿,站的位置不一样,坐的椅子不一样,那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