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问题的关键在于,违反回避原则的话……没有什么什么明确的处罚条例,事情难办就难办在这里了,没错,它是原则,但触犯之后没有相应的惩罚手段。 不得不承认,其实这种现象,真的是有点滑稽,但是所谓人治就是在这里了,若是单纯违反回避原则,那调整一下就完了,要是能因此牵扯出别的事情来,才可能做出更多的文章,其间微妙,不说也罢。 想明白这个,陈太忠就有点郁闷了,说不得就想要把李勇生向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