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个够得着够不着的问题,陈太忠在燕京可能认识一点人,但是想隔过省里直接插手到阳州,那真的不太可能。 枪击案是不假,但是你陈某人没死,只擦破点油皮,而且现场乱哄哄的,人数有六七百,那摩托车又开得飞快,谁能确保那枪手是冲着你去的? 所以,既然是够不着,那么这个案子的姓质,就可以是有人枪击区人民政斧大门,最多是加个括号:导致一人轻微擦伤。 当然,枪击政斧的姓质,也是很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