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干部撤了,警察才能查。 你说的那是人大代表,陈太忠听得有点无语,不过他也知道,现在的干部处理程序确实是这样,“党纪国法”四个字,党纪在前国法在后,干部一旦触犯法律,先要通过党纪处理。 所以就算是在职的干部,一旦被绳之以法,也就成了“原xx局局长”,“原oo办主任”,“原ox党委书记”。 但这只是默认的规矩,很多干部,你不查清楚其罪行,根本无法做出党纪处理,所以周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