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没错,我恨他。”袁雅回答道。 “为什么恨?”审判长问道。 “没有为什么,就是看他不顺眼!” 经过半天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作出了裁决。沈筠涉嫌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成立,判决沈筠无罪,当庭予以释放。 袁雅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出于意志以外的因素没有得逞,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袁雅检举揭发他人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