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越来越少,也越来越轻,到隋朝时,已经废除了大部份的肉刑,剩下的也就是笞为主。 笞也就是杖打,打屁股打背,打伤但打不死也很少会打残的。 相对于肉刑,徒刑更多一些,徒刑就是夺去人身自由,强制劳役,这和后世的劳改犯是一样的,劳动改造。 按律法,妻告夫,这是要徒两年的。 而妾告夫,还更严重,因为妾没有妻的地位高,论罪加倍起。 李治警告崔璎珞,若她要告李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