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代替兄长,以助酒兴。 耶律延禧答应,吴乞买还真的就亲手杀死了一只老虎。 大约相当于鸿门宴上的樊哙,那是相当悍勇的。 若是没有强悍的武力,卓著的战功,吴乞买也没法继承大金国主的位置。 只不过兄弟再亲,也比不上儿子,阿骨打的势力还都给了他几个亲子,才使得吴乞买手中无权,区区粘罕都敢打他的屁股。 试想一下,如果东路几万人马在手,吴乞买会惧怕粘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