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文物“昌邑籍田鼎”,其实它也是一件标准的量器。这件量器器身上的铭文为“昌邑籍田铜鼎,容十斗,重四十八斤,第二”。 按照汉代的规定,十斗为一斛,这个“昌邑籍田鼎”就是标准的一斛。 “黄钟律管实际上一直都只存在于史书之中,真正的实物还没看到过,如果这真的是黄钟律管的话,那这两件玉管非但不可能是三级文物,而是真正的国宝级文物了。” 哪怕这段时间里看多了各种各样的重要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