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米国才三四天,朱熙就已经不习惯天天早上啃面包喝牛奶的日子了,于是,早上起来后,他便自告奋勇,来到厨房里给自己和向南,以及戴维斯一人煮了一碗荷包鸡蛋面。 戴维斯在华夏待了一段时间,也算是学会使用筷子了,他拿起筷子尝了一口面条,顿时两眼发亮,朝着朱熙直竖大拇指:“朱,想不到你的厨艺竟然这么好,这面条的味道真是好极了!” 朱熙摆了摆手,说道:“在我们华夏,很多男的都会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