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决的弊端,议政会采用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议政原则。在多数人同意之后,持不同意见者可保留意见,但却需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我个人的意见是超过六成比例的议政官达成一致一件,则可议决此事。当然,具体比例,有待我等商榷。” 林觉继续滔滔不绝将心中的设想说出来,对于座中众官员而言,脑海中更进一步的勾勒出具体架构和运作的雏形来,对于这全新的治理国家的组织架构既有些兴奋期待,也有些不安和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