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金科目中精光一闪,道,“开始吧。” 陆渐红对京城并不熟悉,输了,便由金科指定地点,那是一个叫做优而美的酒吧,并不像大多数的酒吧装修得奢华庸俗,格调清新得很。里面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感觉很是舒服。 虽说是夜宵,但到酒吧,还是以喝酒为主。陆渐红很少出入这种场合,喝起酒来也是短平快,几乎就没有体验过这种慢悠悠的喝酒方式。不过倚着吧台喝酒,很有点好莱坞电影里的那种味道,倒也新奇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