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让教坊司让人差我的,容不得我拒绝。”这唐朝的青楼女子大体分作两类,一类是家贫给父母卖至青楼,经由教坊司入籍培养的艺妓;另一类是家族犯罪,受到连累的妻女。两者皆由教坊司主管,虽同是贱籍地位也有差别的。前者有一定的自主权,就如娇陈这样,可以选择当一个清倌人,只要你生意足够红火,甚至能够自己赚钱给自己赎身,不受青楼的约束。但是只要身在教坊司,即便你赎了身,依旧没有脱离贱籍,同样受到教坊司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