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十七条军规,五十四斩! 一字一句从李林甫的口中念出来。 校台下的兵士听的极为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