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方“法主”之下,又控制着治下之民,此等“治民”原本随时可能被那些地方军头给掳走,但有了这个框框,想要再行权力,得到“太昊天子”旨意的“法主”们也不会答应。 而为了拉拢中下级官僚、小有产者、商人、军人,“唐朝神仙”根据旨意,赋予了他们高于“治民”的政治经济权力,让他们做“治民”的头领,也就是“治头”。在现行的框架下,勃律国中,非“治头”不可出仕,唯“治头”方可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