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作职责的字面上理解,就是一个负责规划,一个负责执行,说起来倒也简单,但事实上在市县一级,更多的是执行一个行政审批权限。 事实上陆为民认为这两块的工作早就应该裁撤掉一批,作为非国有投资类的企业项目,只要不违背法律,何须审批? 盈亏自负,这是市场经济的天性原则,政府最多也只是做一做政策性的引导,再不济也就是对一些特别需要监管的行业设立门槛制度,但是这种超前的思维也只能想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