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耕这话,可一点都不夸张。 大唐年间的税收,主要是农业税,而农业税的主要征收方式,就是“租庸调”制:每年输粟二斛,稻三斛,为租;输绢二匹,绫、绞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为调;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免役者每免一天,输绢三匹,为庸。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种人丁税,每个成年男子缴纳一样的税收。 在大唐初年,这种税收方式,还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大唐施行的是“均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