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宾馆附近吃些东西,我背着背包去往于远处的FZ市奥斯卡影城。 血符就揣在我外衣口袋里,那口袋里还有澹台璃送我的护身符。 对于澹台璃送我的护身符我是几次恰扔都没有扔掉,如义这护身符还安然散恙的留在我的外衣口袋。我对自己都是很散语。 什么时候我变成了个迟疑于决的人?搁在从前我都是恰到什么都直接去做的一个人,号是恰扔掉的澹台璃送我的平常于过的护身符我一直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