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意义上的私人银行没有障碍,但具体的审批中尚无先例。 所以除开以上所说的法律因素外,中国不允许私人武器制造商的存在其实更多的是历史原因和国情因素造成。 从历史原因来说,包括中国古代对军工武器的管制,包括从前苏联沿用的“军工和军火制造企业是国家支柱”的思想,甚至还与我国建国以来便对军火制造业的全面掌控有关。 因为中国尚未像美国一样有过一个因超强度战争需要而快速扩军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