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何之初的辞职邮件转发到霍绍恒信箱。 之前他们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没想到何之初连b**学系教授的职位都辞了。 那是真的不打算再回华夏帝国了。 霍绍恒镇定地说:“联系美国的外勤,让他们打听何之初在美国的工作怎样了。” 何之初是美国第一大律所的合伙人,还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终身教授。 这两个工作,是何之初在来华夏帝国b大任教之前就有的工作。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