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门大摇大摆地进来,大摇大摆地抢劫了营业部,再大摇大摆地离去,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就好像一场演习,一切都是早就安排好的。 如果他们不杀人的话。 感觉上,嫌犯对石头路营业部的一切都十分熟悉,可以肯定事先踩过点,仔细查探过附近的情况,犯罪行为才能实施得如此顺利。 因为犯罪过程太过顺利,所以现场讲解也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尽管没有现场录像资料,基本上每个人都对案发时的情形有了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