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即便再怎么看不惯那个珍妮弗,那时也可随随便便应付过去。没有实力的叫嚣,只是家犬之吠而已。 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何必要出言挑衅,白挨了一个巴掌? 可惜的是,当时他这具身体,甚至自身的意志,都已是不由自主,不受控制的状态。 显而易见,这是身体原主人的缘故。这位残留的意识,本能,执念甚至心性,都在影响着他,促使着他这么做。 这意味着三件事,其一,自己对这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