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时期,食盐就是政府垄断的专利。到了明朝依然如是,大明设六大都转运盐使司,分掌全国盐务。其中浙江隶属于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凡该省盐政都归其管辖。 从地位上看,转运司和布政司、按察司平级,都是直接向朝廷负责,因此谁也管不着谁。而且因为浙江只是两浙转运司辖区的一部分,是以从感觉上,转运司总觉着自己是布政司、按察司的上级。 因此尽管浙江布政使、按察司几次发公文协商,希望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