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句话是‘吃席饱三天’。在这老百姓吃饭普遍清汤寡水的年代,赴席自是要吃一顿饱的,若是吃完还饿着肚子。是要被戳脊梁骨骂的。 林家特意在菜的分量上多加两成,另按照闽地风俗。婚宴上要摆十八个碗的,也就是十八道菜。 这其中既有红鲟,海参这样硬菜,也有黄瓜鱼,海蜇皮这样的家常菜,此外河鲜,鸡鸭牛羊等等就不用说了,既令人觉得富贵。也接得地气,不会如科举暴发户那般故意显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