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功慢条斯理地道:“不懂了吧?所谓先以情,审其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须讯问者,立案,取见在长官同判,然后拷讯。 这是什么意思呢?” 徐有功坐回椅上,抚着胡须,慢条斯理地道:“这就是说,你想拷讯,可以,不过你的罪证佐仗详细,犯人不肯认罪,这样的情况下,写下正式的请示行本,由堂官作出批复,然后才可以用刑。其目的又是什么呢?” 徐有功就像一个很耐心的老师,一句句解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