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民。清理户籍和人口。《后汉书·礼仪志》上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哺之以糜粥。”每县设户曹,掌户口之政,于每年八月案比户口。每年还需将户籍层层上报,接受朝廷的检查,谓之‘上计’。佐理州郡上计事务的官吏,称为‘上计掾’。 岁终时,县、道上计于所属郡、国,郡、国上计于朝廷。丞相或三公之下也设户曹主管全国户籍。上计项目有本县、郡:户籍民数、垦田数量、钱谷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