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充分,无可指摘。所谓“以直报怨”。国与国交,亦需讲究对等。邪马台为倭国中一国。而蓟国亦是大汉诸侯国。且加赐黄钺,专主征伐。更何况,邪马台使者又是渡海向蓟王求助。 于是乎。此事由蓟王出面,自当合情合理,依法依规。便是所谓对等也。 “我主,不日将遣使三韩。劝说韩王,调派国中青壮,渡海布种。若三韩答应,皆大欢喜。”贾诩风轻云淡。 “若不应,又当如何?”左丰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