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有民三万户,二十余万众。乃蓟西商都,与楼桑并著于世。 西域来客汇聚于此,丝路游商称之为“蓟长安”,俗名“(北)斗城”。 并县为国时,蓟王有言在先。编户过万,口过十万,可升为令;户破二万,口破二十万,可食双俸。 稍后又约定,户破三万,口破三十万,三食君俸,秩升一等。 蓟国《圩田制》,分户不析产。户均已降至不足八(7.5)口。不似先前,户户十余口。然除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