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就跑的本能,因为在米国的绝对火力优势下,行动稍微迟缓一些就可能会空对地导弹给炸了,被直升机用机炮和火箭轰了,被车载反坦克导弹,被迫击炮,被狙击手,被米国称霸世界的优势火力给轮番摩擦了。 二十年啊,从米国进入阿福罕时刚刚出生的孩子,现在也成长为合格的战士了,他们早就学会了怎么和优势火力的敌人作战。 没学会的都死了,这就是自然淘汰。 就凭这些人表现出来对预设阵地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