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决定为了孟瑶重操旧业打这场官司。这是他的律师生涯的第二个案子,第一个是晏楠的,对于律师而言简直太失败,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 他虽然离开了韬光,但依然属于韬光的律师,陈忠国从来没有除掉他的名字,一直留着位置。这个忙,陈忠国显然帮不了,但需要以律师所的名义发出律师函。这都是后话了,先看看对方的态度如何。如果同意孟瑶辞职,也就不存在后面的事了。 正胡思乱想着,马哲听到背后有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