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临死混个郡王就得了。当然了,要是万岁愿意用他,他也不是那种撩蹄子的倔驴,该干的还得干啊。 他就十分不理解十四,“也不知道还蹦跶什么,他可比咱们好多了,上面还有太后给他缓和着两边的关系。这百姓家里,弟弟不听话了,做哥哥的还踹两脚呢。更何况是万岁了,他气不顺,就叫他把心里的气撒了不就完了。还非得跟那街上的光屁股小孩似得,在地上耍赖打滚就好了?还指着万岁爷给他两块糖哄他啊?以万岁的性子,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