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够住的,但是呢, 这地方是属于公家的地方。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的。等不在这里干了,房子得收回去。房子当初就是别人走之后腾出来的,啥都是旧的。因为老妈上任比较急, 又是拖家带口的,人家来不及装修。 一般情况下, 要是来不及装修的话, 领带先住区政府招待所,等收拾好了,才会搬进去的。 老妈嫌弃麻烦,各种的不方便。再说自家有房子,也不算是远。装修的风格再过上三十年都不会落伍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