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的财权插手,更无法干涉分管部门的人事权。 要是分管部门的头脑,是县长或县委书记的铁杆,很多事务直接饶过分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也无可奈何。 工商、税务、公安、城建虽然都是重量级部门,但工商、税务、公安,在业务上同时还要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特别是县公安分局,同时还要接受县政法委的领导,很多情况下,分管副县长对县公安分局更多是发挥联络作用,甚至无法直接插手县公安分局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