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文臻的注意力,很快落在自己同桌身上。 无他,这家伙,太能喝了。 文臻进来的时候他脚下已经堆了十几个酒坛子,文臻吃完面条之后那坛子已经摆满了桌子底,她快连脚都没地方放,只好踏着酒坛坐着。 那人戴着当地人常戴的笠帽,看不清颜容,文臻只能看见他一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腹有薄薄的茧,深黑的酒壶衬得指甲玉白,修剪得很整齐,很漂亮的手。 喝酒时候的姿态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