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为了得到某种重大的回报。 与向天亮有利益交集的,只有在路上碰到的,那帮用蜜蜂來掩护走私的家伙,他们知道向天亮,知道向天亮來滨海是干什么的,也知道他是个吃了亏后必定要翻本的家伙。 这样的人,动手就绝的,杀人不眨眼,不能得罪,只能收卖,无数的手段中,总有个先后次序,先礼后兵,收卖总是排在第一位的。 所以,当向天亮看到那十二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元时,立即就能断定,送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