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领导下,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职责,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法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行使行政职责的全民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职责;二,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三,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四,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