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毅知道“京察”这项制度,还是在读一本介绍东林党的书发现的。 所谓京察,就是对两京官员的考察,自从弘治以后,每六年一次,发展到嘉靖年间,已经非常完备,一般由吏部和都察院对五品以下京官进行考察,四品以上则是上书自陈,听凭皇帝发落。然后还有科道言官拾遗,互纠。 坦白讲,早期的京察的确是官场的自我更新,剔除不合格官员,督促官员清正廉洁,作用很大。 但是发展到了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