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节奖励的项目 ,第十三条,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四条,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