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柳老板,我有两个条件:第一,老宅是我叔叔的,请无关人等立即搬出去;第二,那两本医书古籍是叔叔的遗物,必须物归原主。” 乍一听胡伯举提的这两个意见合情合理,实则却不然,尤其是第二条。 胡进财提供的材料,只能证明胡福堂在建造房屋时,得到两本医书古籍,并不能证明凌枫在居住期间获得了这两本书。 胡伯举却让凌枫归还这两本书,纯属无稽之谈。 “凌神医,伯举的要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