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司署不算特别大,一开始成立它,是作为“商会”的性质,商人们自己组织形成的。 后来,护卫司署的权责越来越大,甚至有了自治巡查警和护卫法庭。 当时的护卫司长官,跟总督府走得很近,买通了英国的总督,让华民护卫司署有了“总督府下属机关”的权力,这才成为合法的机构。 这个下属机关,有自己分区内管辖权、警察和法庭。 白远业指了那栋气派巍峨的高楼:“这些都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