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在第三年新粮入库之前,就将以前的陈粮以二三折的价格,处理给粮商。 这本是为了保证国库随时有可用的新粮,才不得不有的损失。 不但国库如此,就连地方官仓也同此例。 然而,许多贪官污吏便钻这条制度的空子,将新粮倒卖,而将陈粮置于仓中充数,以应对上方查验。 就算有那露出破绽的,也不过塞上一些银子,也就过去了。毕竟第二年又有新粮进来,到时候上奏说已将陈粮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