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继续说道:“这个合同很有意思,规定若成本超过或低于合同,则超过或低于部分由空军和公司按90∶10比例分摊。但后来由于实际费用超过计划费用很多,在1971年7月增加合同金额1.22亿美元。对用于飞行试验和生产型发动机则按“固定价格加奖励”的办法,空军和公司之间按75∶25比例分摊。F100发动机用于研制的费用为4.75亿,用于部件改进的计划费用约6.66亿。也就是说,这款发动机到最后,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