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和松。其实法律就是法律,无所为他是宽松还是严厉,最基本要看到法律的本质。法律是人制定的,他所面对的是人,实施者是人,作用者也是人,所以,法律是它的外在形式,他的核心是人,离开了人,法律不过是一纸空文。无论是对掌握法律的人,还是它所作用于的对象,离开人,法律根本不存在,也没有存在的价值。” 李彦这样的说法确实有些超出了李世民、房玄龄这些人的思维模式。并非是他们的水平比李彦低,而是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