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将股份分割并重新整合。 因为集团真正决策权仍在梓箐手上,所以她以挽救公司的名义,将外面的股份强制性转给新注册公司……当然这个注册公司也是她自己搞出来的。 对此,米氏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谁叫gj有一条保护企业的法律:在企业濒临破产的时候,若是谁能注入新的资金挽救企业,那么他就有权分得股份。而总裁有权重新分配整合公司资产。 其实梓箐也是沾了这个“总裁文”剧情的光了,将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