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 “……” 都是此类证词。 律师再次诚挚发言“由此可见,对方律师所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当事人也是做到了的,至此,我当事人仍然抱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心态,希望原告能看在昔日亲情的份上,走调解渠道,也希望,出了法庭,仍然是亲人,毕竟,能同居一个屋檐下,也是百年修来的缘分。虽然这句话属于民间俚语,不应出现在律师陈词里,但老百姓有老百姓的信仰,作为律师,我尊重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