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执工商事于都城之内,难脱瓜田李下之嫌。其罪十也。 所为罪状十条,当然不是每条都那么站得住脚,很多条都有滥竽充数之嫌。 比如说第一条,出身低就不能当重臣?这事你敢当着大老黑尉迟恭的面说?包管把你打得连老妈都认不出来。 再说第八条,如果这个理由都能治朝廷重臣的罪,那李二陛下在后世的名声就能和夏桀商纣比肩了。 真正要命的,是第二条和第五条。 如果说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