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一份黄册。 一户许应弦,五口,温州府平阳县民,儒籍,举人。 男子两口,成丁一口:本身三十二岁。 不成丁一口:男小棒槌,三岁。 妇女三口,大二口,妻三十岁,妾十八岁。 小一口:女馨香七岁。 事产瓦房四间,南山以北三里许田二十五亩二分四厘五毫。 右户帖付许应弦收执,准此。 这是原来老的,上面还盖着前任知县的大印和原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