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百六十九章要出大乱子的 儒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那就是给予官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那就是春秋决狱。 这就是礼法体系。 礼在法之上,道德伦理在法律条文之上,只要官员觉得某些事情合乎某些道德准则,是可以无视大明律的。故而自古以来中国从来是有法律的。但是法律从来不是最重要的。 为什么科举靠四书五经,而不是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