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杀。 寸步不退,挥刀上前,红着眼睛和光复军士兵拼在一起,拼杀到激烈时,双方的武器都砍断了,只能扭打在一起,滚来滚去,互相撕扯。 或者用拳头用牙齿用指甲做武器,把对方挠的满脸是血,把对方的鼻子、耳朵甚至是脸上的肉都给咬掉,死死掐住对方的脖子,把他掐的眼睛都要翻白。 周至自己就对上了一个亲兵,一刀把他左胳膊砍断之后,这家伙不顾正在喷血的胳膊,嘶吼着就冲上来要把周至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