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虽然没有被杀,也被他判以三年五年乃至十年不等刑期的劳动改造。 他们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自幼锦衣玉食,享受着民脂民膏,生活快乐无边,那么在国破家亡之时遭到如此对待也实属正常。 况且国破家亡之际,被俘虏被杀虐的人,又如何只有他们呢? 万千黎民百姓惨死于金军铁蹄之下,更多人被掳掠到金国沦为奴隶,悲惨的死去,一个名字都不曾留下,这笔账,难道就没有这群人的一份吗?